下移教师培训重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7-10-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叶忠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教授,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经济学研究分会常务理事,全国教育效能学术委员会委员,《教育与经济》杂志编委。

■名家专栏 提高教育质量⑤

    在学校发展更加依赖创新要素集聚来驱动教育质量提高的新时期,教师培训的地位将从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边缘走向中心,成为学校教育质量提高的发动机。

    目前,随着每5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投入有了很大提高并有了制度保障,形成了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集中培训与学校自主组织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教师培训体系,培训质量也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针对性不强、内容泛化、方式单一、质量监控薄弱”等问题仍然存在,教师培训的“学习效应”并未充分发挥出来。

    增强教师培训的实效性,就是要看其是否从学校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以及是否从作为被培训者的教师实际需要出发。对这两个需求的满足程度,是判定教师培训质量的重要标准。因此,当前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教师培训重心就得下移,培训内容与培训形式要以学校及其教师为重心来设计,调动学校和教师参与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教师培训质量,从而提高学校教育质量。

    教师培训纳入学校工作体系。由于选派教师外出培训、开展校本研修培训都是外在要求,不少学校将教师培训工作视作“满足要求”的应付之举。如,为了凑足上级指派的培训名额派一些专业不对口或非专业人员“滥竽充数”,将外出培训作为一种“福利”随便选派教师。实际上,教师培训的目的是使教师获得新知识、新理念,提高教育教学技能及综合素质,开发教师潜能,从而改善其工作表现,是确保学校教育质量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所以,应该把教师培训纳入学校工作系统,变外在要求为内在需要。学校领导者要从自身做起,端正对教师培训的理解,建立起学校教师培训体系,并作为学校一项重要工作来系统化地进行和推进,使教师积极对待培训,实施和参加正确的培训。同时,学校作为教师培训的主体地位和重心地位,应该成为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一部分,予以确认和保障。学校应有权选择和采取适合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也有权恰当地支配教师培训经费。

    鼓励教师开放式外出培训。所谓开放式培训是指教师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外出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与培训时段。在实践中,教师外出培训项目常常遇到有培训需要的教师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时间参加、有时间参加的教师又觉得“不适合”的尴尬。因此,要以教师为重心来设计培训组织安排。一方面学校要给予教师充足的专业发展时间,使教师定期从常规教学中解放出来,自由选择参与外出培训活动;另一方面主管部门应改变成本与效益均低的集中授课单一培训形式,将可供教师自由选择的各种培训资源开发作为重要任务,并真正落实“培训学分银行”制度。如各地的教师发展学校、师范院校在加强线上与线下培训资源建设的同时,尽可能“全天候”地向一线教师开放培训资源,供教师自由选择培训内容和培训时段。

    “质量意识”作为教师培训重要方面。教师培训是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手段,不是目的。教师培训必须为学校发展目标服务、为提高学生发展质量服务。那些任务式、脱离实际的指令式教师培训,只求数量、不分培训对象层次的教师培训,只是提供解决问题的正确做法、忽略培养教师关于学生发展质量目标意识的培训,都是与学校教育质量提高相悖的,不可能取得应有的效果,也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教师培训质量。因此,以学校和教师为重心的教师培训,就应该帮助教师准确而深刻地认识教育质量的内涵与发展,理解学生发展质量为什么重要以及其间每个教师的职责,掌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先进理念、高超技能和正确方法。

    推进培训成果转化。教师在培训中所学,只有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加以应用,才能转化成现实的学校发展有利因素。因此,教师培训必然涉及培训效果转化问题。但在实践中,不少学校和地区的教师培训,就好像一种应景时尚,轰轰烈烈,过后便点到为止,忽视了后续的跟进和延伸。但也有不少学校,创造出了效果转化的好办法:受训教师回到学校后,与校本研修培训相结合,对未受训教师进行讲课,把学到的知识成果与大家分享;一些学校积极帮助、推动受训教师将培训成果应用到日常的课堂教学,并以最终提升学生学业成就目标来评估培训效果;还有学校针对受训教师进行延伸培训,以受训教师为中心建立起不同形式的校内教师伙伴关系,采用同伴观摩、交流辅导、课程开发等形式,帮助个体教师改进教育教学实践。总之,教师培训成果转化,要以学校发展需求为中心,将教师个人的培训所得与整个学校的改进发展需求结合起来,进而达到以教师培训促进学校教育质量提高的最终目标。